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 |
時間:2020-06-09 13:38:07 作者: 來源: 點擊量: |
第二十四條 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應成立5人以上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其中在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專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不少于三分之二),具體負責對專業技術崗位應聘人員的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等進行綜合評價。 專家委員會成員,應當由本領域、行業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必要時聘請外單位專家參加。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縣級及以上各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二十六條 競聘上崗應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要求。 第二十七條 嚴肅競聘上崗工作紀律,對違反崗位設置管理和崗位聘用政策規定,以及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直接責任人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相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其他人員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競聘結果客觀公正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各級各部門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事業單位其他有關崗位競聘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
責任編輯:組織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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